在现实生活中,许多的朋友应该都遇到过被朋友要求帮忙,而有的朋友则是在遇到朋友注册公司的时候被要求帮忙,这个朋友因为自身想要开公司,因为某些原因没法担当公司的法人,来请求你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,遇到这种情况被挂名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会有什么风险吗?应该答应吗?
一、行政责任风险
在公司法中有明文规定:当企业法人也就是企业如果存在下列的情况之外,除了企业需要承担责任之外,对于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也可以给予行政处分、罚款,如果构成犯罪的情况,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
1、向登记机关、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、弄虚作假的;
2、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;
3、变更、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,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等。
4、抽逃资金、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;
二、民事责任风险
1、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时存在虚构出资、抽逃出资行为,或者在诉讼过程中有隐匿、转移资产,或未经清算擅自处分财产等行为,挂名法定代表人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。
2、挂名法定代表人无论是否知情,若为公司对外借款或其它经营行为出具担保文件,也需承担法律责任。
三、刑事责任风险
如果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利用企业实施违法犯罪活动,如骗取银行贷款、非法集资、骗税、诈骗保险金等等,挂名法定代表人知晓情况,即使不直接参与或不加阻拦实际控制人的行为,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。
而且除了以上的风险之外,目前我国对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也是大大的加强,如果挂名的公司出现某些情况,导致自己被列入失信黑名单,那么对于自身的日常生活都是有相当的影响,所以在不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的时候,不要随意的出借身份证用于给别人注册公司,否则非常容易给自己带来麻烦。